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S113)

2018年01月15日

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S113

招标公告GMJ2018007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S113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   明发改资[2017]94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规模

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省道S113广高线高明区段位于高明西部,从高明大桥起至合水迳尾止里程桩号K48~976+K110+882,全长61.906公里。其中高明大桥至对川段长20.44公里,里程桩号为K48+976~K69+416,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的标准建设;禄堂至合水迳尾段长41.466公里,里程桩号为K69+416~K110+882,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

本工程的主要内容为对上述路段进行安全隐患整治:凿除并重新铺筑混凝土路面、标线设置、路肩振动带设置、交通标志牌设置、护栏设置等生命防护措施项目工程(不包含K69+416~K90+100的波形防护栏和混凝土防护栏及轮廓标)。

2.2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交工时间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2.3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的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S113)共划分一个标段,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凿除并重新铺筑混凝土路面、标线设置、路肩振动带设置、交通标志牌设置、护栏设置等生命防护措施项目工程(不包含K69+416~K90+100的波形防护栏和混凝土防护栏及轮廓标)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3879247    元。

2.5质量要求:工程交工、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对投标人拟派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1)具备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持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4.2项目总工

(1)具备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持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3.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明令禁止投标且在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论在何地受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处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均不得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

4)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5)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6)在最新的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

7)在最新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价为D级的。

8)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解释下

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a、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b、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c、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10) 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或者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中“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gxguanxing.com/,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4.2 报名时间: 2018  1   16   9    00 分起至2018   1   22  17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4.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5 投标人须完成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入库,各投标企业办理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7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8   2  2  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要求提交。

 

6.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2.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18   2   7  9   00  分,截止时间:2018  2    7 9   30  分。

6.2.2开标时间:2018   2  7    9  30  

6.2.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查询”)。

6.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递交信用等级填报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365365体育在线投注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8.异议和投诉

8.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或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内容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评定标办法 

 

10.联系方式

人: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829

       编:528500

       话:0757- 88662803      

       真:/

  人:王慧玲

招标代理: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编:528000

        话:0757-82298632

        真:0757-81854265

    人:区广泽、钟伟明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 2:评标办法

 

附件: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757-83993168    备案序号:粤ICP备1102022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