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容桂街道龙涌电排站新建工程

2018年01月22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德区容桂街道龙涌电排站新建工程已由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顺发统资[2017]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顺德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1349.97万元 ,工期:54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建设地点:顺德区容桂街道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属二级堤防级别的容桂联围,等别为Ⅱ等,规模为小(1)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级。新建龙涌电排站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年一遇洪水校核新建龙涌电排站设计排涝流量为9m3/s,总装机容量为560kw,采用21200ZLB-100A)立式轴流泵,配套电机采用280kW低压异步电动机。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机电设备安装与调试,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临时工程项目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1.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档案系统和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

3.1.4投标人已加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

    3.1.5投标人必须提供已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备案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1.6凡在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3.1.7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职称:水利专业 中级 或以上职称。

3)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备案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备案手续及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需提供以上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作证明。

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5需提供近一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近一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20171月至201712(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6)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1.7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项目管理人员架构的其他人员)必须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备案中选取。投标人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作证明。[详见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要求]。

3.1.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20151月~ 2017 12月)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1.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0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个会计年度2014年、 2015 年及 2016 年)的财务决算审计结论均为盈利。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 投标报名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址:http://www.gxguanxing.com)办结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咨询电话:0757-22836750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招标文件领取”(在“业务管理”栏目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WORD等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6.2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29日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若有不一致,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为准。

6.3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每份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28日上午9:30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若有不一致,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为准。

7.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投标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8、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200000.00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上发布。

10. 其他

10.1 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明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并接受身份验证

10.3开标时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筑企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已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备案的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证件及资料、企业业绩证明资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资料。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10.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0.5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10.6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7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8中标人在收到领取中标通知书通知时起,必须在3天内领取,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9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本公告的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工

    话:075722385171

    真:075722385170

    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宜新路1号银海大厦12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钟工

    话:075722307610

    真:075722307613

    址: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基一路18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话:0757-22836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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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顺德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757-83993168    备案序号:粤ICP备11020220号-1